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工委组织部、湘潭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学院发展党员质量和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准确把握新要求,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市委组织部下达六台盒宝典资料大全2022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100名,其中学生党员指导计划数98名,教师党员指导计划数2名。各党(总)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具体情况,将计划指标逐项落实到位。
二、突出分类指导,加大发展力度
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有计划做好优秀教职工入党工作,特别要注重在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
各党(总)支部要有领导、有计划抓实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切实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发展党员。请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参照2022年党员发展时间安排(附件一、附件二,具体时间按实际情况进行变动)和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分配表(附件三),做好党员发展的有关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总)支部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项首要政治任务,把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始终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考察和甄别入党动机,严格进行政治审查,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 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逐级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落实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制度,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一: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时间安排
附件二: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时间安排
附件三: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4月24日
附件一:
202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部门 |
2022年4月29日 |
1、将初步确定的2022年度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基本信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确定入党介绍人 |
各支部 |
4月30日-5月6日 |
2、进行政治审查、公示 |
各支部 |
5月7日-5月16日 |
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
组织人事处 |
5月20日 |
4、上报确定的发展对象基本信息(发展对象预审表) |
各支部 |
5月23日-6月3日 |
5、校党委预审 |
组织人事处/学工部 |
6月4日-6月5日 |
6、填写入党志愿书 |
组织人事处 |
6月6日-6月10日 |
7、支部大会通过发展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公示 |
各支部 |
6月13日-6月14日 |
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各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谈话 |
组织人事处 |
6月15日-6月24日 |
9、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
组织人事处各支部 |
附件二:
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部门 |
2022年10月14日 |
1、将初步确定的2022年度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基本信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确定入党介绍人 |
各支部 |
10月15日-10月21日 |
2、进行政治审查 |
各支部 |
10月22日-11月1日 |
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
组织人事处 |
11月4日 |
4、上报确定的发展对象基本信息(发展对象预审表) |
各支部 |
11月7日-11月18日 |
5、校党委预审 |
组织人事处/学工部 |
11月19日-11月20日 |
6、填写入党志愿书 |
组织人事处 |
11月21日-11月25日 |
7、支部大会通过发展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公示 |
各支部 |
11月28日-12月2日 |
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各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谈话 |
组织人事处 |
12月5日-12月16日 |
9、校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
组织人事处各支部 |
附件三:
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类别 |
部门 |
学生人数 |
指导性计划数(全年) |
|||
19级 |
20级 |
21级 |
合计 |
|||
学生 党员 |
新能源学院党总支 |
674 |
691 |
770 |
2135 |
31 |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
676 |
713 |
793 |
2182 |
32 |
|
管理艺术学院党总支 |
779 |
773 |
798 |
2350 |
33 |
|
校级学生组织 |
|
|
|
|
2 |
|
合计 |
2129 |
2177 |
2361 |
6667 |
98 |
说明:
1.2022年学生党员发展总数为98人,教师党员发展总数为2人不包括在学生发展党员总数内。
2.校级学生组织由学生工作部牵头,校级学生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如学工保卫处、团委、宣传统战部、思政教育工作部、后勤处、图书馆等)党支部报送推荐发展对象人员名单至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统筹协调后,向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发展对象,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党手续。